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编码

120000RSJXK01003

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处、就业促进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审核—进件受理—许可决定—颁发证照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8.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12333

电子邮箱:http://hrss.tj.gov.cn(网上信箱)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www.tjxzxk.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办事指南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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