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初审上报 |
| 编码 | 120000GXJQT01001 |
| 类型 | 其他类别 |
| 法定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第十五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
| 实施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
| 管理权限 | 无 |
| 管理权限说明 | 市级权限(初审上报)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3.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报送工信部。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06199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907室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