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学校体育工作监督检查

编码

120000JYWJC03001

类型

行政检查

法定依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实施机构

市教委(体美劳教育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印发通知—实施检查—形成检查结论—送达检查结论并告知行政救济渠道

责任事项

1.制定标准,并下发检查方案;

2.根据检查方案,对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汇总检查情况,得出结论,并将检查结论送达学校,同时告知行政救济渠道。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3447570

电子邮箱:tjsjwjcs@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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