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

编码

120000SUJQT05010

类型

其他类别

法定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日 水利部第9号)第十七条 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实施机构

天津市水务局(建管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组成调查组——审查处理方案——审定——组织实施——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责任事项

1、组成调查组。

2、审查项目法人上报的处理方案;按时办结;信息公开。

3、按审定结果法定告知。

监督方式

部门举报电话:12345

电子邮箱:swjrxpt@tj.gov.cn

来信来访: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天津市水务局热线平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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