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奖励

编码

120000SUJJL10003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八条 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6号令)第五条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年3号)第六章 对在供水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实施机构

天津市水务局(水资源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确定奖励项目——发布公告或通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将确定奖励项目以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发布;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以专家评审、部门评议或者有关部门审查等形式评审;

4、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的,应调查核实);

5、实施表彰和奖励。

监督方式

部门举报电话:12345

电子邮箱:swjrxpt@tj.gov.cn

来信来访: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天津市水务局热线平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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