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码

120000FGWJL09004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1.《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第5条第二款 对在价格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评比办法》(津价监〔2011〕69号)。

实施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季度考评—年底排名—工作讲评—确定名次—公布

责任事项

1.进行季度考评、年底排名,各区价格监测部门进行工作讲评;

2.确定名次;

3.公布奖励决定。

监督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网址:fzgg.tj.gov.cn

监督电话:2314205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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