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节水措施专项补助

编码

120000SUJJF11005

类型

行政给付

法定依据

《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五十条 本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兴建蓄水设施,适时拦蓄雨(雪)、洪、沥水,增加有效水源。兴建雨(雪)、洪、沥水拦蓄工程和节水工程、改造节水工艺效益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扶持。其资金可以从水资源费和加价收取的水费中列支。

实施机构

天津市水务局(供水处)

管理权限

市区两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市级节水措施专项补助

运行流程

接受申请—审核—上报—批复—监督实施

责任事项

1、申请进行审核;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批复,实施给付;

3、监督落实情况。

监督方式

部门举报电话:12345

电子邮箱:swjrxpt@tj.gov.cn

来信来访: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天津市水务局热线平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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