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供热节能减排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奖励

编码

120000GYJJL02004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鼓励建设低能耗、低污染的供热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的供热项目,对在供热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机构

市公用事业局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24210820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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