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 成品油企业经营资格年检 |
编码 | 120000SWWJC03004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三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商务部。 年度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
实施机构 | 市商务委(内贸综合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公示年检流程和材料-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年检决定-颁发证照或审批文件 |
责任事项 | 1、公示年检流程、应当提交的材料; 2、受理。企业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 3、审核。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4、作出年度检查结论,将年审结果通过各区县商务委送达年度检查报告书。 |
监督方式 | 举报电话:022-58665511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