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职业培训相关补贴津贴

编码

120000RSJJF03001

类型

行政给付

法定依据

1.《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项目。

2.《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84号)》第二条,职业培训补贴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坚持市场需求导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给予资金补贴;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费补贴、鉴定费补贴、职工培训津贴、生活费补贴、实习补贴。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机构申请—条件审核—培训管理—技能鉴定-补贴审核—公示拨付

责任事项

1.公示相关法定依据

2.对申请进行审核,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3.出具审核意见,公示补贴名单,进行资金拨付;

4.监督落实情况。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12333

电子邮箱:http://hrss.tj.gov.cn(网上信箱)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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