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码

120000TJJJL01010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机构

市统计局(办公室)

管理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市和区两级权限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7230386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天津市统计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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