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 |
编码 | 120000JYWQR09002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第二十条:“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 |
实施机构 | 市教委(扶贫协作与语言文字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市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制发证书 |
责任事项 |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3.在审核通过后制发证书,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3447570 电子邮箱:tjsjwjcs@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