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推荐

编码

120000KJJQR01008

类型

行政确认

法定依据

1.《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08年 国科发基〔2008〕539号)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科技部公开发布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科发基〔2012〕716号)第十一条: 新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报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批准建设。

实施机构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市级权限(初审上报)

运行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责任事项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监督方式

部门举报电话:83605320

电子邮箱:tjkwjjz@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06室

办事指南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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