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成绩显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对协助条例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编码

120000YSJJL01002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对在经营管理、优质服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对协助实施本条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机构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处)

管理权限

市区两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收集相关资料-受理初评-审核报批-公示授奖

责任事项

1.公示奖励的内容和标准;

2.受理、汇总申报材料;

3.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4.提请上级部门或组织本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准;

5.作出奖励决定;

6.按照奖励规定要求,对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授奖;

7.相关资料归档,落实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4539326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监督网址:http://ms.enorth.com.cn/zmljl/

办事指南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IE版本小于10,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