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天津市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天津市绿化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编码

120000GZJJL02028

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依据

《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第二十三条:在义务植树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捐资支持义务植树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义务植树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需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电话:23460635、232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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