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

编码

120000GZJZS14013

类型

行政征收

法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实施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告知(受理)-审核-决定-执行

责任事项

1.公示信息;

2.对相对人申报的行政征收事项,要在法定的期限提出审核意见并告知相对人;

3.开具征收文书,告知相对人权利务;

4.对征收行为和资金加强监管,完善征收措施,健全相关制度。

监督方式

部门举报电话:23354589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 曲阜道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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