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奖励 |
编码 | 120000SFJJL0200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实施机构 |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83597705 电子邮箱: ssfjlsgzc@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2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