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编码 | 120000MZWJC02048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实施机构 | 市民宗委(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
管理权限 | 市区两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告知)—检查—反馈检查情况—(记录签字)—(下达整改通知)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向检查对象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 3.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人口头反映检查情况; 4.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适时组织回访复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19080 电子邮箱:zfc23319080@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