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编码 | 120000MZWJC02049 |
类型 | 行政检查 |
法定依据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违规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约谈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接受对违法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举报,研判互联网宗教信息,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
实施机构 | 市民宗委(网信办、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
管理权限 | 市区两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告知)—检查—反馈检查情况—(记录签字)—(下达整改通知)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向检查对象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 3.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人口头反映检查情况; 4.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适时组织回访复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19080 电子邮箱:zfc23319080@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7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