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许可

编码

120000TYJXK03004

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其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拆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使用。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超过十日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同意;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先行择地重建。

实施机构

天津市体育局(计划财务处)

管理权限

市级权限

管理权限说明

市级权限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对于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发放准予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8.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63085037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电子邮箱:styjjcc@tj.gov.cn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www.tjxzxk.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号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办事指南 暂无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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