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目录
实施主体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市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管理 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公众聚集场所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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