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目录
实施主体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市审计局 审计监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审计监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行政检查
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 行政检查
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 行政检查
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行政强制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或者使用有关款项 行政强制
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 其他类别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资料、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 其他类别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审计局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其他类别
市审计局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报告的核查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报告的核查 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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